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须知 (2025简要版)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在校学生统一参加九江市濂溪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具体政策待遇及使用说明如下:
一、学生医保政策
(1)根据江西省“赣发改办就业〔2025〕50号”文件精神,高校学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学籍地参保。确需在户籍地参保而不在学籍地参保的,应向高校提供在户籍地的参保缴费证明,在家享受医保特殊待遇(低保等待遇)的学生建议不转来学校参保(低保待遇优于学生医保)。
(2)高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自2025年起,对秋季新入学的高校学生参加2026年及以后年度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在高校隶属的同级财政按照200元每人每年予以定额资助,老生仍按原有政策执行至毕业当年。
(3)入学后请不要在户籍地的医保部门办理缴2026年医保费,入学后学校将统一指导安排2026年医保缴费流程参保(享受财政200元每人每年的定额资助)。
二、待遇
(一) 门诊待遇: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在校参保的学生在濂溪区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医保范围费用统筹支付65%个人支付35%。
(二)住院待遇:参保学生住院时,医疗费用首先由参保个人负担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在基本医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医院等级不同分别按以下表格比例支付:一年度内累计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0元,超基本医疗封顶线以上进入大病统筹保险。
住院参保个人起付标准及统筹支付表
医院等级 | 起付标准 (元) | 报销比例 |
基本医疗保险 | 大病保险 |
省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 100 | 90% | 60% |
省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400 | 80% |
省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600 | 60% |
省外就医办理转诊的,先行自付10%,省外就医未办理转诊的,先行自付20%,之后按照上表执行报销手续。
1、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
双通道药品等费用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大学生住院发生的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药费用超过17121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予以补助。
(三) 慢病申报程序及待遇
慢性疾病的诊断除精神病由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肺结核由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濂溪区结防所出具特殊慢性病鉴定表外,其余必经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特殊慢性病鉴定表,由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字、医院医保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医院医务科公章及相关检查报告单,每季度末月由濂溪区医保局初审后报九江市医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合格者发放慢性疾病待遇卡。
Ⅰ类9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素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2024年新增)。
Ⅱ类35种:重性精神病、高血压伴有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结核病、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房颤动、心肌病、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肾脏病、脑卒中、癫痫、重症肌无力、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系统性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克罗恩病、变应性亚败血症(成人still病)、儿童孤独症、儿童脑瘫、2024年新增病种:精神病、强直性脊柱炎、重度骨质疏松症、阿尔茨海默病、青光眼、骨关节炎、慢性骨髓炎、艾滋病、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以上病种儿童孤独症、儿童脑瘫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精神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其余病种均为5000元。
(四) 其他补助:
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可享受二次补助,补助金额濂溪区医保局根据住院统筹基金结余情况,在出院结算的同时适当给予补偿。
(五) 享受待遇时间:享受待遇期为新生入学后次年元月1日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
(六) 定点医院及结算:
1、江西省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
2、参保学生可持社保卡在省内定点医院就诊,学生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在出院时直接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结算报销费用,无需再来校。
(七) 转诊转院:
1、省外住院的也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支付宝医保平台上,自行进行选择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致电医保局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转诊医院直接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卡结算报销。
2.转诊学生在省外因病住院未能备案的,报销时需要提供: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总清单、发票原件及转诊单、身份证复印件。交校医院医保办转医保局报销。
3、转诊、转院只限国有非营利性公立医院。未办理转诊的按自行外出报销。
(八) 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1、挂号费;各种美容、减肥、健康检查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2、由于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自残自杀、医疗事故违法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九) 由于五险合一医社保合并后,原医保卡升级为社保卡,九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如有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三、关于医社保卡使用及医保参保的说明
1、由于人社局医、社保局农医局等机构合并,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医保卡升级为社保卡,医保卡已经自动作废。
2、江西籍学生在原籍地已办理社保卡的,请将社保卡带来学校使用,人社局不再另外办理社保卡。毕业后在江西省内工作、生活的,此卡将可继续使用。特别提示学生入学前必须把原籍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停保(只需在当地医保局办理停保即可)方能在学校当地濂溪区医疗保险局办理参保。如果在老家有低保待遇的,建议医保留在原籍,因为低保待遇高于学生的居民医保。
3、学校统一采集学生信息办理参保。
四、社保卡申领制作流程:
1、为了方便学生,学校将联系社保局统一给没有社保卡的学生办理社保卡。
2、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学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亲情账户”功能,可代家属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注:.江西籍学生在原籍地已办理社保卡的,必须将卡拿来使用,系统将不再重复制卡。
五、政策及待遇咨询电话:
1、濂溪区医保局地址:濂溪区政务服务中心。
参保退保报销咨询电话: 0792-8125199. 8250028 制卡补卡咨询电话: 0792-8276565
2、校医务所医保办:0792-8262637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
2025.7.2